來源:www.artinterier.com         發布時間:2021-05-07
貴州律師事務所極力提倡打破傳統陋習,整治低俗婚鬧!
婚慶活動中對新郎新娘、伴郎伴娘、新郎父母及其他人員進行有傷風化的行為,是典型的傳統陋習,違背了公序良俗和文明風尚,突破了法律的底線。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有關規定,禁止在婚慶活動中實施下列低俗、惡俗鬧婚行為,違者由公安機關視情予以治安處罰,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一、強行親吻、摟抱或采取其他方式侮辱、猥褻新娘、伴娘的;
二、強行在新郎、新娘及其他人員身上涂抹、撒撥異物的;
三、強制新郎、新娘及其他人員脫衣服、套鎖鏈或進行捆綁的;
四、強制新郎及其他人員穿戴佩戴有傷風化的服飾、標牌標志的;
五、強制新娘、新郎或其他人員在婚慶活動中作有傷風化或有辱人格的不雅表演的;
六、其他有傷風化或帶有侮辱性、危險性的低俗、惡俗鬧婚行為。
請廣大黨員干部群眾自覺增強文明意識,堅決抵制低俗惡俗婚鬧行為,讓婚慶活動回歸文明!